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并不过时
太阳集团tyc5997法学院 黎宏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了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会上,他发表了长篇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座谈会上总书记讲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是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根本保证”。这些提法,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也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而且为如何实现建构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目标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可以说,习总书记的这个讲话是指导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要的价值。
作为一个从事法律科学研究的高校教师,我对习总书记本次讲话中,“倡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这点,感受尤为深刻。
我觉得,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是习总书记本次讲话中的一个重点。讲话中,习总书记在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之后,紧接着就强调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且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用好三方面资源,首先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源。在当下,各种理论学说铺天盖地而来,让哲学社会科学学界的学者眼花缭乱,而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意味深长。从法律人的角度来看,习总书记进行这种强调,或许并不是什么新的提法。我国1982年宪法制定并颁布后,序言部分经过多次修改,已经明确地以法律形式确认“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而“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之一,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宪法上的规定,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当中得到了多大程度地落实,可能并不令人乐观。这恐怕就是习总书记本次讲话当中反复强调这一点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从习总书记的讲话来看,中央对于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的落实情况,是很清楚的。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问题上,绝大部分同志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同时,也有一些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理解不深、理解不透,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上功力不足、高水平成果不多,在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上功力不足、高水平成果不多。”我觉得,习总书记的这段话,真的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的问题。这一点,我对此有深刻感受。我最近受托翻译出版了一本日本学者在上世纪60年出版的一本著作。这本书是日本战后最有影响的刑法思想家、日本战后东京大学第八任校长平野龙一教授所写的一本论文集。其中一篇论文专门讲为什么可以对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时,他本人提出一个观点,即“人在受制于因果律的同时,也在发现并利用因果律,即一定范围内具有意思自由”的“柔软决定论”,以此来证明以刑罚的方式惩罚犯罪的人是有效的。但这种观点受到了同时代的很多人的批判,其中包括一位具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学者。作为对这位学者的回应,留学美国,身受实用主义哲学观影响的平野教授,专门提及他所提倡的以“柔软决定论”为基础的性格责任论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他认为,非决定论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理论,是无视社会制度的理论。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制度自身,因此,应当尽量避免刑罚,而采用完善社会政策的方式来预防犯罪。如果说犯罪是由非决定论的自由意思所引起的话,则就犯罪的发生而言,社会就没有责任。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说”因将犯罪原因求之于生物学的原因,而未考虑社会原因,因此被批判为是“替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理论”。但“天生犯罪人说”是实证命题,能够以实证的资料加以反驳。如果说像非决定论一样,说自由意思“即便是虚构的,也应当承认”的话,那么就不可能对其反驳了。平野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将遵循法则看作为自由,力图将自由和法则加以调和。也正是马克思主义,才将历来被抽象考虑的伦理和法明确为了具体的个人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从而开辟了对其科学地、合乎法则地理解的道路。应当说,平野教授上述关于马克思主义犯罪观的引用的驾轻就熟和论述的发人深省,即便在老一辈的专攻马列中国学者当中也鲜见,更遑论我辈年轻的学者了。平野教授是战前在日本大学毕业,战后开始从事研究的一代法律学者,他战前所受的法学训练完全是德国式的,在战后赴美国留学,所学也完全是西式的。但是,受日本战后大变革的刺激,并对当时德国规范刑法学在日本一统天下,学者们唯德国马首是瞻的现状的强烈不满,他提出了独自的机能主义刑法观。这种观点提倡以对本国社会现状的分析为基础、以可视性即经验检验而非观念判断为基本要求、以问题思考即问题导向为中心,最终形成了日本特色的刑法观。这种刑法观现在已经对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巨大影响。
之所以举出这个例子,我只是想为习总书记的上述讲话提供一个注释,或者一条证明材料而已。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并未过时,只是看我们对其掌握的程度以及在多大程度能够自如运用而已。就我所在的法学研究领域而言,日本学者的研究成功已经提供了鲜活的例证。
实习编辑:尹丽丽 尚晴 编辑: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