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此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要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前瞻性战略安排相继推出,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等深入推进。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数据要素高质量发展,提出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我国数据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四梁八柱”初步形成、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不断深化、数据流通产业活力迸发、数据安全合规保障能力逐步健全。随着数字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为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优势,应从多角度发力,引导各方在确权登记、优化供给、生态培育等方面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切实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一是以数据产权登记为抓手筑牢数据资源底座。借鉴我国土地、证券、知识产权、商事主体等领域登记制度建设经验,加快全国一体化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与平台建设,为数据要素权属确认与权益保护提供根本保障,切实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结构性分置要求落到实处。逐步攻克数据确权的规范、标准、方法和解决方案等核心难点,在实践中探索逐步形成覆盖数据权属确认、数据资产凭证与数据流通存证三大功能的数据登记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数据登记基础设施,进一步建立面向数据要素的评估、流通、开发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和标准,为国家数据资源底座建设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各类数据资源汇聚与高质量供给。公共数据方面,进一步深化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和授权运营使用,强化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有效提升各部门公共数据质量水平,积极探索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与市场化运营模式。企业数据方面,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将数据开放至数据市场,构建以激励劳动贡献为原则的数据价格生成与收益分配规则,健全数据流通交易制度,搭建“所商分离”及场内场外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元化数据市场体系。个人信息数据方面,加强个人隐私和权益保护,以确保合规安全为前提探索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框架。跨境数据方面,强化跨境数据流动治理与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离岸数据加工服务外包机制,选取有条件的区域规划布局建设数据中心“保税区”,支持有国际业务的企业率先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加强数据加密、隔离、溯源、防泄露、销毁等关键技术研发。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创新生态。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制度,定向提供优惠政策。逐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生态体系,培育数据交易产业创新生态,持续聚集与培育新型专业化数据商与第三方专业数据服务机构,对与数据要素资产化资本化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政策进行适配优化,逐步形成相关政策工具箱,重点围绕数据资产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创新领域加强研究,加大政策创新和扶持力度。
(作者:孙辰朔 黄倩倩,分别系太阳集团tyc599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
编辑:李华山